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了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guī)、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yè)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qū)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里必須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fā)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并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一、必須了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yè)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guī)定和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管理要求,連續(xù)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yè)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guī)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處罰。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guī)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fā)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guī)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公路養(yǎng)護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及保通辦法
第一條為維持高速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現場秩序,規(guī)范高速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安全管理,正確引導駕乘人員按規(guī)定線路有序通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規(guī)定》、《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道路作業(yè)交通安全標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結合南華路政中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高速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安全管理包括:
(2)、作業(yè)車輛、機械管理;
。3)、作業(yè)現場管理;
。4)、作業(yè)區(qū)通行(保通)管理。
南華路政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搞好協(xié)調配合,對公路養(yǎng)護施工作業(yè)進行規(guī)范管理。
第三條公路需要養(yǎng)護施工作業(yè)時,由省公路投資公司楚雄管理處向中隊報送《公路養(yǎng)護施工作業(yè)情況工作函》。明確施工時間(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單位、施工對象(對公路特定病害情況采用對應的養(yǎng)護措施)、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條由作業(yè)(施工)單位向中隊報送:
。1)、經楚雄管理處審核同意的《公路養(yǎng)護施工作業(yè)表》;
(2)、《施工組織計劃》。主要包括:
、俟こ谈艣r、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目標;
②管理模式、質量體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凼┕そM織及進度、安全保障措施;
、苤饕囕v機具使用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
⑤現場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隊對工程概況、工程特點和難點、施工組織及進度進行重點了解,做到心中有數。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員名單,通訊錄,施工保通人員值班表。
第五條由施工單位報送的材料經中隊與楚雄管理處,交警共同審核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yè)。對未經路政審核同意的施工堅決取締,責令施工方迅速恢復交通。
第六條中隊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作業(yè)安全管理及保通協(xié)議》,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必要時,收取路政保通服務費。
第七條對施工單位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收取施工保證金。施工結束后,經路政、管理處檢查恢復原狀后全額退還施工單位,未恢復原狀的,由中隊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清理費等。
第八條中隊擬定《施工作業(yè)管理及保通方案》,進行施工作業(yè)管理及保通工作,實施對施工作業(yè)人員(保通人員)、車輛機械、施工作業(yè)現場、作業(yè)區(qū)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中隊對路巡班組進行監(jiān)督考核。
第九條路巡班組的職責是:
。1)、配合、指導施工單位按國家規(guī)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ǎ玻、對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穿著統(tǒng)一的反光安全標志服。無反光條的標志服需及時更換。要求施工保通人員在崗,及時引導交通,看守施工標志、標牌。禁止施工作業(yè)人員穿著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飲酒、打鬧、隨意穿越高速公路。
。ǎ常、對作業(yè)車輛,機械進行檢查。
、僮鳂I(yè)車輛,機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噴涂反光油漆或粘貼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潔。
、谧鳂I(yè)車輛必須在頂部配置黃色閃光警示燈。
、圩鳂I(yè)車輛應當停放在作業(yè)區(qū)內。
④盡量避免作業(yè)車輛在社會車輛通行路段調頭。
⑤車輛,機械須審驗合格,技術狀況完好,并配備素質相當的駕駛員、操作員。
。ǎ矗、對施工作業(yè)現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偈┕挝槐仨毎磭乙(guī)范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
、谝归g及雨雪霧天氣施工單位必須設置紅色警示信號。
、凼┕挝粦凑展肥┕ゐB(yǎng)護規(guī)范堆放材料,并設置安全標志,并及時清除施工路段路面雜物。
、苁┕挝粺o擅自占用、拆除、移動、涂改、損壞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
。ǎ担⒃谑┕がF場進行安全保通工作。
、僖龑ㄟ^施工現場的車輛按照設置的標志有序通行,服從路政員、施工保通人員的指揮。
②配合施工單位進行公路施工作業(yè)交通管制,為公路養(yǎng)護作業(yè)提供交通安全服務。
、蹖ξ粗袛嘟煌ǖ氖┕ぷ鳂I(yè)路段,加強交通安全檢查。發(fā)生交通阻塞時,配合交警、管理處、施工單位做好分流、疏導工作。必要時,在施工路段入口定點值勤。
第十條路巡班組對檢查內容填寫《公路施工管理、檢查記錄表》,并要求施工現場負責人簽字。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要求施工單位,施工作業(yè)人員在規(guī)定時限內整改,不及時整改的,上報中隊,由中隊通報楚雄管理處、交警、并向路政大隊及公路所在縣市安監(jiān)局匯報。
第十一條除昆瑞路政支隊的路政員依法在中隊轄區(qū)公路上履行公路作業(yè)管理及保通勤務外,其他單位不得使用路政車,路政員在中隊轄區(qū)公路上進行路政管理職務活動。
第十二條除公路防護、養(yǎng)護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qū),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樹木,應當事先報經路政許可。并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yè)貨運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貨運車輛。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yè)的貨運用車統(tǒng)一由業(yè)務部主理,辦公室監(jiān)管。
第二章貨運用車管理
第4條對外出租用貨運車輛需按照《貨運車租用合同》進行管理。
第5條特殊情況下企業(yè)各部門需自用貨運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貨運用車申請單》,并需常務副總經理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部門貨運用車需提前一天申請,最多使用一天。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貨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辦公室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部門自行租用社會車輛,事后并票據報銷。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yè)貨運用車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辦公室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貨運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人員、運輸貨物或辦理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或駕駛證不符)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業(yè)務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yè)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辦公室可根據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4)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員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依次由本部門主管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業(yè)務主管簽字、副總經理簽字。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車人員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將貨運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使用車輛人員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8)用車人員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該業(yè)務負責人,并說明原因,并上報業(yè)務部批示。批準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用車人員發(fā)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車前不搞好車內外衛(wèi)生。
。2)用車人員在貨運時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用車后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4)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貨運負責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用車人員與企業(yè)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行辦公室安排辦理。
第15條企業(yè)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xx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xxxx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貨運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fā)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4
1、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 作方針,依據《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關法規(guī)政策,結合車輛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中所指車輛包括:公務車、商品車(含試乘試駕車)、租賃車、工作(工具)車等所有權屬公司的車輛。
1.3 適用范圍:公司所屬經營單位及全體員工。
2、 組織管理
2.1 車輛安全管理實行所屬使用單位和所屬使用個人責任制管理。車輛使用的個人必須簽訂《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
2.2 管理職責區(qū)分
2.2.1 行政部:
1) 負責公務車、工作(工具)車的計劃申報、調配、維修費用審核、證照及路橋費辦理、年審年檢和登記統(tǒng)計.
2) 負責公務車使用單位使用人(責任人)《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附件一)的簽訂。
3) 組織對車輛交通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或協(xié)助交管部門的調查處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使用單位、使用人的公務車、工作(工具)車管理和使用情況,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狀況及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
5) 及時參與或協(xié)調公務車、工作(工具)車跨單位(部門)、使用人的車輛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務車輛交接清單》)
6) 負責組織車輛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交通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7) 建立、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2.2.2 各經營單位責任人:
1) 負責對本單位(或個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本單位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 嚴格按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定對所屬車輛進行定人定車定位管理.
3) 對車輛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日常性監(jiān)督檢查,每月定期、節(jié)假日以及重大活動必須進行車輛安全管理檢查.落實執(zhí)行“三包一處理”,即包員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檢查、包不出或少出違章事故。發(fā)現問題或出現事故,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正或處理,以減少或避免損失.
4) 安排專人做好本單位車輛的使用登記、統(tǒng)計和審驗等管理工作。
5) 負責對本單位車輛交通違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協(xié)助配合交管部門或公司總部對本單位重大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門和地區(qū)安委會對本公司本單位進行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評比等活動。
7)做好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包括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fā)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檢查情況由檢查人員和車輛負責人簽字。
8) 做好車輛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抓好專職司機和員工的安全培訓及職業(yè)道德教育,加強司機隊伍的管理。專職司機的培訓學習每周應不少于2個小時,其他有駕駛證的員工學習時間每月不少于2小時(含業(yè)余時間).學習方式以自學為主,必要時可集中進行。
3、 車輛管理具體規(guī)定
3.1行政部應對公司所有公務車、工作(工具)車輛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造冊登記、統(tǒng)計備案;申請(批復)單、車輛交接清單、車輛管理安全責任書必須齊全,并統(tǒng)一制做、下發(fā)車輛行駛包,進行規(guī)范管理。
3.2 公務車一般實行“定人定車"制。當單位部門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 輛車時,應指定一名車長,實施車長責任制。
3.3 實行內部準駕制度。《準駕證》《試車證》《上路證》由各部門主管協(xié)助行政 部負責考試、核發(fā)和審驗。禁止無上述“三證”的員工駕駛公司的車輛。
3.4 準駕人員(含租賃專職司機)應與本單位本部門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 并自覺遵守規(guī)章制度,服從安全管理。
3.5 各車輛管理和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車輛使用、行駛、維修記錄,主要包括 《車輛行駛、使用記錄本》(附件三)、《車輛維修、保養(yǎng)記錄本》(附件四)、《商品車試乘試駕記錄本》
。ǜ郊澹、《客戶維修車試車記錄本》(附件六)。
因無行駛記錄或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原因造成責任處罰難以追溯的,其責任由車長或部門單位責任人承擔。
3.6 租賃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建立健全本單位所屬車輛的管理使用、安全行駛、 定期維修登記制度.
3.7 準駕車輛的員工應自覺愛護車輛,并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行政部每季度定期對各部門、各單位進行車輛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3.8 長途(800公里以上)出車或到山區(qū)危險地帶出車,原則上應配2名司機 同行并指定一人負責,避免疲勞駕駛,防止發(fā)生事故。
3.9 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嚴禁將公務車輛轉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單位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要必須請示本系統(tǒng)主管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后,辦理或補辦相關手續(xù)方可轉借,事后應及時檢查收回.
3.10 所屬公務車輛應由相關責任人員妥善保管使用,由于保管或使用不當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等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條款處理。
3.11 公務車要在停車位內停放,并服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保持道路的暢通。
3.12 嚴禁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如有超速、闖紅燈等違章罰 款情況,其責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13 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單位、部門責任人應在1小時內向公司行政部和主管職能部門報告,同時,采取緊急救援或處理措施,積極主動配合交管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處理。
3.14 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在場區(qū)內行駛的,要注意行車安全;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或車棚,不得隨意亂放,嚴禁在樓道、車間、庫房等生產區(qū)域存放。
4. 獎勵與處罰
4.1 對認真執(zhí)行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無交通違章扣 罰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在年度季度評先評優(yōu)時,應優(yōu)先予以表彰獎勵。
4.2 因玩忽職守或瀆職發(fā)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由董事會 或總經理辦公會做出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4.3 公司干部員工違反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4 無內部《準駕證》等“三證"駕駛公司車輛的,應對當事人和“定人定車” 制中規(guī)定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直接上司承擔管理責任,處以50元罰款,并由行政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5 未經請示批準,擅自駕駛公務車辦私事或無證駕駛的,對當事人處以200 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賠償直接損失外,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1000 元罰款。由行政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6 接到屬地交管局給公司下達的`《單位機動車違章處罰通知書》后,由行政 部前臺收發(fā)員進行統(tǒng)一登記,并通知車輛所屬管理使用單位,領取罰單。其處罰金由車輛所屬管理使用單位根據《車輛使用(行駛)記錄》進行責任追溯到個人,由當事人全部承擔.單位行政安全主任(主管)在上報工資方案時,從月工資中扣除或向當事人直接扣罰,單位行政人員負責向相關部門繳納。
4.7 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的處罰同前款.此外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jié)輕重對當事人或有關責任人處以行政處分和200-—500元罰款.其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或責任人全部承擔。
4.8 因私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當事人個人承擔.因公駕駛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視事故的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對當事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和行政處分。
4.9 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交管部門、公司和本單位口頭報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經過和現場情況.并協(xié)助當地交管部門和公司事故調查處理小組進行處理.
4.10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按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4.11 在場區(qū)內未按規(guī)定行車、停車或亂停亂放的,對車輛責任人處以10—50 元罰款.發(fā)生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輛責任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
4.12 車輛故障應及時修理,逾期未修理或帶故障行車的,對車輛責任人處以200 —5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條款加重處罰。
4.13 夜間所有停放庫存的車輛應關閉門窗,上鎖。夜間巡檢發(fā)現車輛未關閉門窗上鎖的,由當值巡檢人員登記并在翌日早上與車輛所屬單位責任人(負責人)進行現場核對后,當場開具處罰通知單,視情節(jié)輕重和違規(guī)次數處以50—100元罰款,罰金由行政部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5
(一)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門、安全人員及駕駛員四級管理。
(二)主要內容是監(jiān)督落實車輛強制維護檢測、視情修理,設施設備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車輛設備的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周檢查、月檢查、二級維護和大修竣工出廠檢查、換季維護竣工檢查以及長途出車檢查。
(四)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程,車管人員每周按照《汽車日常維護作業(yè)項目規(guī)定》的要求,統(tǒng)一對車輛進行的一次檢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車一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技術要求》等規(guī)定,統(tǒng)一對車輛設備進行的一次檢查。
(五)督促車輛按時到當地經確認的綜合性能監(jiān)測站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達一級以上。
(六)檢查車輛標志牌燈是否有效,及時更換損毀的.標志牌燈,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七)建立車輛安全管理獎罰體系,對車輛設備的維護、檢測、技術管理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對車輛設備管理混亂、車況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
(八)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門、安全人員及駕駛員四級管理。
(九)主要內容是監(jiān)督落實車輛強制維護檢測、視情修理,設施設備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十)車輛設備的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周檢查、月檢查、二級維護和大修竣工出廠檢查、換季維護竣工檢查以及長途出車檢查。
(十一)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程,車管人員每周按照《汽車日常維護作業(yè)項目規(guī)定》的要求,統(tǒng)一對車輛進行的一次檢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車一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技術要求》等規(guī)定,統(tǒng)一對車輛設備進行的一次檢查。
(十二)督促車輛按時到當地經確認的綜合性能監(jiān)測站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達一級以上。
(十三)檢查車輛標志牌燈是否有效,及時更換損毀的標志牌燈,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十四)建立車輛安全管理獎罰體系,對車輛設備的維護、檢測、技術管理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對車輛設備管理混亂、車況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實驗小學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實驗幼兒園教職工的小轎車不得在本校校內車棚停放,電瓶車、摩托車應從實驗幼兒園大門口進出。
三、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fā)現違規(guī)者門衛(wèi)和保衛(wèi)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wèi)、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wèi)、保衛(wèi)發(fā)現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五、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六、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七、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央門廳通過。
八、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保安、學校保衛(wèi)科人員管理,按規(guī)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九、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十、因違犯本規(guī)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由違規(guī)者本人承擔。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7
為加強公司公車管理,切實降低公務車輛管理使用費用,提高公車使用效率,確保公司公務用車,現就進一步完善公司公車管理使用制度通知如下:
一、公車管理使用制度
。ㄒ唬┩晟贫ㄈ斯芾碇贫。公司公務車輛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管理、安排使用。公司公車主要保證公司領導和公司干部公務用車,各用車人應提前向公司辦公室提出用車要求,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調配:上班后15分鐘內,公司領導需要用車的,首先確保公司領導公務用車;15分鐘后,根據工作緩急,再安排業(yè)務科室工作用車。駕駛員憑公司辦公室出車單出車。
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須經公司長批準后由公司辦公室安排。
(二)實行用車登記制度。駕駛員根據公司辦公室安排的'出車任務對出車情況進行登記,并填寫《出車登記表》,明確出車事由、地點等事項。《登記表》須經用車人簽字。公司辦公室按月負責對《登記表》進行審核。
(三)完善定人駕駛制度。公司公務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專職負責駕駛,其他人員不得兼任駕駛員,駕駛員不得隨意相互更換駕駛車輛。如有特殊崗位工作人員確需駕駛公車的,需由分管辦公室副總經理審批并報公司辦公室備案。
(四)執(zhí)行刷卡加油制度。公務車輛用油采取一車一卡加油,管理人員要及時檢查車輛油費支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需及時向本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加油卡由公司財務科統(tǒng)一辦理、充值。
二、進一步明確駕駛員職責
。ㄒ唬﹪栏駡(zhí)行定點停放制度。除出車在外地的車輛外,駕駛員完成出車任務后(含節(jié)假日、雙休日),必須及時將車輛停放在公司車庫或指定地點。特殊情況不能入庫停放的,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對沒有按規(guī)定將車輛入庫或停放指定地點的,視情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因車輛不入庫或不按指定地點停放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ǘ﹪栏駡(zhí)行定點維修制度。車輛維修(保養(yǎng))要在公司固定的汽車修理廠家或維修點進行。車輛需維修(保養(yǎng))時,由駕駛員填寫維修(保養(yǎng))申請單,經公司辦公室審核,報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到定點廠家維修(保養(yǎng)),否則,公司財務不予報銷。維修(保養(yǎng))費用由公司辦公室審核后統(tǒng)一結算。
。ㄈ﹪栏駡(zhí)行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公車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或讓車輛讓他人駕駛,不得自行出車,嚴禁私駕公車。要做好車輛日常保養(yǎng)工作,保持車輛整潔、車況良好。車輛修理、保養(yǎng)、年檢需提前報告公司辦公室。要做好厲行節(jié)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車輛費用。
。ㄋ模﹪栏褡袷亟煌ㄒ(guī)則。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職業(yè)道德,做到文明行車,不酒后開車,不帶故障出車,確保行車安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因執(zhí)行操作規(guī)范不正確,造成違規(guī)受罰,責任自負。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為了加強廠內交通管理、防止交通運輸事故發(fā)生
2、范圍:機動車和叉車駕駛員
3、責任者:保衛(wèi)科、安全部、購銷運輸部門
4、程序:
4.1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
4.2各級領導和廠內職工,本廠或外單位入廠車輛都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自覺遵守廠內交通安全規(guī)定。
4.3駕駛員應精力集中,嚴禁違章作業(yè),行車進入禁火區(qū)內嚴禁吸煙。
4.4無阻火器車輛不準駛入禁火區(qū)。
4.5廠內行車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時,危險場所不大于5公里/小時。車輛應在中心道上行駛,嚴禁與生產系統(tǒng)設備管道接觸。
4.6嚴禁在道口、車間、交叉路口上停留車輛。
4.7車輛通過道口、拐彎,應顯示信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減速鳴笛,注意觀察。
4.8行人靠道路右側行走,嚴禁與汽車及其它車輛搶道。
4.9自行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廠區(qū),一切進出車輛應接受門衛(wèi)檢查。
4.10道路上不準放物件,隨時保持暢通。
4.11廠區(qū)的一切交通標志和安全設施,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搬動。
4.12車輛裝載運輸:
4.12.1汽車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若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與主管部門聯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駛。
4.12.2廠內推車行走時應注意前方行人,防止傷亡事故發(fā)生。
4.13機動車輛的七大禁令:
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
嚴禁酒后開車。
嚴禁超速開車。
嚴禁空擋溜車。
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4.14凡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留現場,對負傷人員及時搶救,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前往調查處理。
4.15廠內交通安全,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全面管理、檢查。
4.16對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廠安全部門必須實施監(jiān)督。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9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fā)生碰撞。
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所有車輛必須配備個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fā)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檢查規(guī)定:
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發(fā)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元;情節(jié)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發(fā)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元。
發(fā)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根據安全檢查規(guī)定要求,若發(fā)現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元。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0
為有效落實保安學校機動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機動車輛安全隱患,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結合車輛使用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ㄒ唬┸囕v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車輛管理法規(guī)政策、業(yè)務技能、管理措施,發(fā)揮好車輛安全管理參謀助手作用;認真服務好領導用車、裝備、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車;每周對學校車輛進行一次檢查,及時進行保養(yǎng),確保處于良好狀態(tài)。
2、車輛檔案和車務審驗工作:逐車建立管理檔案,準確反映車質車況、證件年審、燃油消耗、保養(yǎng)維修等情況;按要求進行車輛年檢,駕駛員證件審驗,保險續(xù)繳等車務管理手續(xù)。
3、司機培訓工作: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業(yè)務培訓一次,包括交通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保養(yǎng)、修理技能知識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體培訓內容報經學校領導審批。
4、車輛維修和車輛派遣工作:車輛故障要及時報告,按審批權限到指定地點維修;車輛派遣工作嚴謹完備,根據用車情況,搞好統(tǒng)籌協(xié)調,減少用車次數。
5、車輛管理人員應落實工作職責,以身作則,日常車輛管理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ǘ{駛員工作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斗氣車、英雄車、疲勞駕駛車輛。
2、駕駛員必須養(yǎng)成出車前檢查的良好習慣,即對輪胎、儀表、機油、水、光燈、異常聲響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逐級匯報,杜絕開帶病車。
3、嚴格執(zhí)行用車行車審批制度,出車后應停放在指定停車場,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
4、駕駛員應落實自身職責,日常的車輛駕駛工作納入個人考核,年終進行總體評定,獎懲分明。
二、嚴格遵守機動車輛定期保養(yǎng)制度
(一)駕駛員自覺保持車容車況整潔每周至少沖刷車輛一次。
。ǘ┸噧葴缁鹌鳎崾九票3滞旰脽o損。
(三)運用機動車輛檔位應注意油離配合合理,禁止低檔位和高檔位運行,做到即節(jié)油又保護車輛。
。ㄋ模┫募拘熊嚍榉辣ゼ皶r補充輪胎氮氣,車輛行駛時打開空調冷氣便于節(jié)省汽油,冬季行車應及時補充防凍液。
(五)車輛行駛5000公里左右及時更換三濾,即機濾、空濾、氣濾。
。╋L扇皮帶應兩年左右換一次,輪胎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正時皮帶10萬公里左右換一次。
。ㄆ撸⿲π旭10萬公里的'車輛應進行全車檢修,必要時更換全線路。
。ò耍┍U项I導用車安全,對領導用車提前進行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以免影響工作。
(九)學校各種機動車輛維修保養(yǎng)和費用開支應提前統(tǒng)一報經校長審批后方可支出。
三、嚴格遵守機動車輛應急工作制度
。ㄒ唬C動車輛發(fā)生故障
1、首先把車放到安全地方,開啟提示燈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應及時報修。
、鄹浇煨揲T臉。
。ǘC動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
1、駕駛員不能擅自離開現場,應保護現場及時撥打110電話報警;如有傷病者還應撥打120電話急救傷者。
2、車輛行駛時,如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如車輛上了保險,應同時給指定保險公司打電話,等待相關人員來處理。
3、車輛行駛時,如與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了撥打110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之外,應視情決定傷者是否到附近醫(yī)院檢查身體。
4、車輛行駛時,如與動物發(fā)生交通事故,應打開雙閃燈,立即撥打110報警電話請交警進行責任事故處理。
。ㄋ模⿲W校機動車輛各類事故的發(fā)生應逐級報告,及時應急處理。
四、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由學校綜合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結合學校員工管理獎懲制度進行考核落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發(fā)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可以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制動、方向、發(fā)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況。
2、檢查規(guī)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況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責任追究
1、發(fā)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fā)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fā)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事故責任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guī)定要求,若發(fā)現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況,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車輛安全的管理制度5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fā)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fā)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zhí)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yè)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yè)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yè)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zhí)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2
為了保障廠區(qū)的交通運輸安全,維護交通秩序,防止事故發(fā)生。根據有關的交通安全規(guī)程,結構我廠的實際,制定如下制度。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并經考核檢審,發(fā)給駕駛執(zhí)照方可駕駛。
2、未經車輛所在單位負責人批準,廠內機動車輛禁止在廠區(qū)外隨意駕駛。
3、車輛通過十字、拐彎路口時,駕駛員一定要減速鳴笛,認真瞭望、確認信號,在沒有危險時才能通過。
4、車輛的各種機構零件,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要求,嚴禁帶故障運行。(如照明、剎車等)
5、機動車輛進出廠區(qū)大門及拐彎時,時速不得超過5千米/小時,在廠區(qū)道路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15千米/小時。
6、非專職司機嚴禁動用車輛,違者一律開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廠其他規(guī)定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7、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取下鑰匙、檔復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還應采取措施防止溜車。
8、靜止狀態(tài)下的車輛,在行走時必須鳴笛,車輛每次倒車都必須鳴笛,并了解背后情況。
9、叉車、鏟車在行走過程中除專職司機外,一律不準載入,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10、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11、鏟車在行駛時,無論空載還是重載,其車鏟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2、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越道搶行等違章行為。
13、嚴禁空檔溜車和超速開車。
14、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qū)。
15、如違反以上條款一律考核司機、車間主任,考核金額為10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關規(guī)定處理。
16、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開始執(zhí)行。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3
井下接送人是礦山往井下運送人員的主要通勤工具,為確保人員安全和車輛行駛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所有井下接送人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guī)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fā)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和使用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
6、駕駛室內按規(guī)定額定乘座人數乘座,嚴禁超員。
7、接送人員車輛在檢身房外依次等待入井人員乘車,每趟車,出入井時,必須由跟班經理臨時確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入井人員有序上車,人員上車完畢后負責關好車后門,方可通知駕駛員行駛,嚴禁超員。
7、因井下環(huán)境受限,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經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必須減速慢行,鳴號提醒。
8、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當車輛上下走道行駛中遇行人,應提前鳴號提醒行人靠邊躲避。
9、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景和坡度大小,選擇適宜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0、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堅持必須的安全距離,以防發(fā)生碰撞。
11、井下接送人車輛,除加油、維修能夠離開,其它時間一律不準離開指定停車區(qū)域;如有特殊情景,必須由主管副經理或主管車間主任批準同意。
12、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資料:制動、方向、發(fā)動機、輪胎、燈光、儀表、電氣線路等部件情景。
2、檢查規(guī)定:
(1)駕駛員應在開車前,對車輛安全性能例行檢查,確定車輛安全可靠后,方可行駛。
(2)車輛駕駛員每旬對本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保養(yǎng),保證車況良好,并做好記錄
(3)分公司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每月應對所管轄范圍的接送人員車輛不少于兩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并做好檢查記錄。
(4)分公司安全科不定時對本單位的接送人員車輛進行安全運行情景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5)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fā)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行。
(6)對違反運輸規(guī)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guī)定對職責人進行處罰。
(7)分公司安全科必須建立井下接送人車輛安全檢查記錄檔案,每月將主管設備副經理、主管車間主任、安全科、駕駛員檢查記錄存檔。
三、職責追究
1、發(fā)現車輛行駛超速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并罰款2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分公司要立即更換駕駛員。
2、發(fā)現車輛超載對跟班經理處罰300元,對跟車負責人處罰100元。
3、發(fā)現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嚴重帶病行駛,要立即責令停止行駛,并更換駕駛員;若造成事故,對駕駛員及相關職責人進行事故職責追究。
4、根據安全檢查規(guī)定要求,若發(fā)現存在監(jiān)管不到位、檢查不到位、無檢查記錄等情景,對相關負責人處罰500元。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二、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三、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四、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guī)則和交通運輸法規(guī)。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guī)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七、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fā)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八、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九、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十、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十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十二、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十三、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停車場安全管理,對車輛統(tǒng)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為因素對車輛進行破壞,確保車輛安全,維護正常的車場秩序,本停車場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1、本車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提供24小時停車管理服務。
2、本車場為內部停車場,只為小區(qū)的業(yè)戶提供停車管理服務;外部車輛禁止入內。
3、凡在本車場停放車輛的業(yè)戶,須到公司客戶服中心部辦理相關手續(xù),領取停車許可證。
4、為保證您的車輛安全,凡在本車場停放的車輛,須辦理機動車輛保險。
5、車輛進出停車場時,應按規(guī)定的行車線路減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嚴禁違章、逆行。
6、請將公司核發(fā)的停車卡及停車證放置在車輛前擋風玻璃的顯要位置;車輛進出停車場時,請主動刷卡文明停車。
7、請按規(guī)定的位置停放車輛,嚴禁擠占其它車位。
8、停車后,請鎖好車門、關好窗戶,嚴禁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
9、停車場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停車場。
10、嚴禁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或使用消防水源沖洗車輛。
11、停車場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司機將車輛停好后,應主動離開,不得在停車場內無故逗留。
12、嚴禁酒后和非司機人員駕駛車輛。
13、對于進出停車場的可疑車輛,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暫扣其車輛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4、為了保證停車場的'正常使用,請您愛護停車場內的各種設備設施。一旦造成人為損壞,當事人應照價賠償。
15、請廣大業(yè)戶自覺遵守本車場的管理制度;自覺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共同維護停車場的秩序。對于違反停車場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物業(yè)管理公司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安全保衛(wèi)管理制度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負責車庫的車輛指引,維持停車秩序。
3、對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來車時將車輛指揮到位,并檢查車輛有無損壞,有無上鎖。
4、嚴格執(zhí)行停車規(guī)則對來路不明、無牌證車輛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滅火裝備,檢查滅火設備運行情況,對漏油、漏氣車輛不準停放,并及時告知車主。
6、定期開展消防演習,消除安全隱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實安全條例,增強防火意識。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車輛接順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壓消防栓;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2、電源火線絕緣套管不被擠壓,與灼熱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駕駛室、車廂的車門(包括安全疏散門)開啟靈活,門鎖完好。
4、車上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5、進場車輛及司機應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扔垃圾及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煙。
6、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用過的油綿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停車庫內。
7、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8、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guī)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10、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設施。
11、在停車場設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12、停車聲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配備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檢修,保持完好。
13、嚴禁停車場內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
20xx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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