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必備(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印章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ㄒ唬┍局贫鹊陌踩芾硎侵赶、財產、用電、施工現(xiàn)場及突發(fā)事件處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ǘC構與職責
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安全機構,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措施,實施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事故的工作。
。ㄈ┌踩胧
1、公司的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2、各部門應對辦公區(qū)域內的.安全設施設備的性能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3、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操作。
4、各施工單位應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崗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實施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
6、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障公司財產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在公司財產受到損害時,應采取果斷措施,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和安全。部門領導應全面負責本部門配置資產的安全,資產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為第一責任人,如因不負責造成丟失或損壞,資產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承擔損失部分資產價格。
7、上班時間外出者應把貴重物品存放好,并及時鎖好抽屜,鑰匙隨身攜帶;每天下班及節(jié)假日最后離開辦公室者應關窗鎖門,并對水電設施進行斷水斷電。
8、安全機構或行政人事部將定期對下班各部門及夜間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存在人為疏忽引起的安全隱患部門及無故脫崗者處罰50—200元的處罰。
9、財務部應嚴格按照現(xiàn)金管理規(guī)定,巨額資金的存取應保證安全(并配備安防器材),由專車接送存取款,確保資金安全。
10、公司印章應存放保險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應分開存放。
11、司機杜絕酒后駕駛違章行為,服從交警指揮,保證行車安全;公司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地點,并關好門窗,不能把貴重物品放置著車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ㄋ模┯秒姲踩胧
1、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設備,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違規(guī)操作,保障用電安全。
2、除辦公設備以外的電力設施設備的維修由持有電工證的人員操作外,公司其他人員不得擅自維修。
3、員工不得在辦公區(qū)域內私接電線,下班應切斷辦公設施設備的電源,不得在禁煙區(qū)域抽煙,對違反規(guī)定者處以100—300元處罰。
(五)施工現(xiàn)場安全措施
1、在施工現(xiàn)場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以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
2、工程管理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
3、施工現(xiàn)場布局要合理,物品擺放整齊。
4、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施工所設的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5、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時,工程管理部門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證制度。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z查和整改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門的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門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整改。
印章管理制度2
1、目的
檢驗印章是公司質量管理活動中表明產品質量符合性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產品質量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做到責任明確,管理科學,確保正確安全使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此辦法適用于本公司產品檢驗印章的管理。
3、職責
3.1、技術中心負責公司產品檢驗印章的設計。
3.2、質量部負責公司產品檢驗印章的制作申請、領用和歸口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3.3、總經辦負責公司產品檢驗印章的制作
4、工作流程
4.1、技術中心根據(jù)公司產品質量檢驗的需要和公司的要求設計產品檢驗印章的圖樣,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4.2、質量部依據(jù)總經辦注冊的`檢查員名單提出刻制檢驗印章的申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3、總經辦負責按照批準的檢驗印章的圖樣和申領數(shù),負責聯(lián)系雕刻檢驗印章。
4.4、刻制好的檢驗印章交由質量部主管管理。
4.5、檢查員領取檢驗印章,必須由質量部主管批準、檢查員本人簽字,方予領取。不得冒領或代領。
4.6、檢驗印章必須由檢查員本人保存和使用,并且只能在本人的質量檢驗記錄上使用,嚴禁他用,嚴禁他人使用或代用。
4.7、在產品合格證上加蓋檢驗印章,應由質量部主管批準,并由專人負責實施。
4.8、檢驗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丟失,不亂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辦報告;同時,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因此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4.9、檢驗印章持有情況應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檢查員調離該崗位,應主動將檢驗印章交回質量部,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質量部主管負有監(jiān)督回收的責任。
4.10、檢驗印章的作廢包括不適用作廢、磨損作廢、遺失作廢等。經確認作廢的檢驗印章由質量部提出銷毀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銷毀。
印章管理制度3
1、學校、各學部、各部門本著嚴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則,實行專人負責制,由各學部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辦公室建立印章管理登記冊。
2、各科室對本科室印章負有監(jiān)管責任,管印人要確保印章存放安全,印章若遺失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3、管印人員要堅持原則,對沒按審批流程執(zhí)行的用印,管印人有權拒絕當事人并向學校負責人匯報,印章原則上不借出使用,特殊情況須借出使用時,用印部門、單位須出具申請,由校長批準后方可借出,并派人監(jiān)印。
4、學校鋼印限于有關證書原件照片用印,不能作為文件、介紹信及其它憑證的有效標志。
5、使用印章必須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登記的項目包括:用印日期、事由、印文件名稱、印數(shù)、用印部門、批準人、經辦人。監(jiān)印人員在用印時要審閱、了解用印內容,核實、清點用印數(shù)量。一切用印均需履行正式審批程序。
6、監(jiān)印人員蓋章時要規(guī)范,印時要力求用力均勻,使蓋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觀。
7、印章管理人員原則上不能在空白證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并作好記錄。
印章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防范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利益,規(guī)范公司各類印章及證照的管理,確保公司此工作有效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機構總部、屬下各子公司。
三、證照印章類型
1、印章類型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部門印章、及各類專門印章。
2、證照種類
企業(yè)資格證件:如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地稅正、副本)、資質證照、社保證書、用工證書、車輛使用證等;
企業(yè)榮譽證書、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企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如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特殊工種上崗證書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須建立《印章證照明細清單》,詳細登記公司證照名稱、數(shù)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等;
2、各類印章證照未經領導批準,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翻動、復印、外借,更不允許擅自涂改、出租、變造、轉讓、出賣或以企業(yè)證件進行擔保,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將追究證件使用人的責任;
3、不同的`印章和證件由不同的部門保管,具體如下:
五、證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蓋印章程序
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shù)、使用日期等內容,報總裁審批。
子公司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shù)、使用日期等內容,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使用程序按財務相關制度執(zhí)行。
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印章使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蓋章。蓋章時,保險柜需人力資源行政部人員與計劃財務部人員共同開啟。
。2)印章借出規(guī)定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借出的,應按以下流程執(zhí)行。如遇工作需要攜帶印章外出是,應由印章借出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借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領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時,必須有一名同行人員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辦理相關業(yè)務,在業(yè)務過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與印章不能分離,兩人共同負有保證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確使用的責任,同行人員還具有見證所加蓋印章資料與印章借出人申請內容是否一致(或相關)的責任。
印章借出期間,印章借出人只能將印章用于經過批準的用途,并于事物處理完畢后立即將印章交還印章保管人處,印章歸還時間不得而知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
印章歸還時,借印人須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xù),雙方簽字確認。
2、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規(guī)定
如因工作需要攜帶證照外出,應由使用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
證照借出人憑《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借出手續(xù)。
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間,使用人只能將證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經過審批的用途,并于事務辦理完畢后立即將證照交換證照保管人處,證照歸還時間不得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證照年審、變更等相關情況除外)。
證照歸還時,借出人須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xù),雙方簽字確認。
六、本規(guī)定從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印章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公司對內對外行使權利的嚴肅性,防止在印章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失誤及違法違紀事件,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門公章、各管理處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票據(jù)專用章和獨立法人、部門負責人印章等集體用印章。
第三條印章刻制必須遵循合法性的原則,符合集團規(guī)定的'規(guī)格,式樣、字體等,根據(jù)用途刻制成的鋼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條印章的刻制,應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人辦理,合格后應立即進行登記,建好登記臺帳,留好圖樣以備查考。
第五條公司印章由專職文書人員保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門公章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自已保管,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員保管。
第六條用印須經各級有權審批負責人簽字批準使用,且都要進行登記,用印登記臺帳必須按年度歸檔。
第七條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蓋印前應對所蓋的內容、手續(xù)、格式等進行把關檢查,必須確保用印審批件與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況用印,更要細心,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請示有關領導妥善解決。對于重要用印要復留。
第八條不得在空介紹信或信低紙上蓋印,以防發(fā)生弊端。
第九條印章統(tǒng)一為紅色或藍色,根據(jù)實際情況選用,一般情況下用紅色。
第十條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應加鎖,一旦發(fā)現(xiàn)印章有異常,要迅速報告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印章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更不得隨身攜帶。任何人不得私蓋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領導人。
第十二條印章保管人員變更要及時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實印章保管責任。
第十三條由于機構的變動、印章?lián)p壞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時,停用單位應及時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綜合部統(tǒng)一注銷。
第十四條印章停用、封存要進行登記,填好登記表,以備日后查驗。
第十五條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審查、停用過程中有不符合規(guī)定的、違紀行為的,處以當事人50—500元的罰款。
第十六條違反印章管理規(guī)定,給企業(yè)造成重大損失的,視情給予賠償損失、開除及追究法律責任等處罰。
第十七條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印章管理制度6
保管與監(jiān)用
1、公司章與法人印章有總經理負責保管,對其使用負責。
2、財務及部門章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有保管人負責監(jiān)用。
3、各印章保管人不得將印章交他人代保管,并對各印章的所有負責。
4、印章必須在公司辦公室內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外使用。
印章的使用
1、印章啟用時,保管和監(jiān)用人必須做好記錄,注明申請蓋印人或單位、使用內容、使用時間;
2、保管和監(jiān)用人應對申請人提供的所需蓋印之文書的`內容、格式進行嚴格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立即處理匯報;
其他
印章之保管人、監(jiān)用人對印章的使用負有法律責任,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印章,對未經批準擅自用印者,公司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7
國庫支付中心財務印章與預留簽字管理制度
一、財務專用章和財務負責人印章,由資金組會計主管負責管理,只能作為資金結算和業(yè)務專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凡對外使用單位財務專用章,必須進行登記,并經分管主任同意;內部結算業(yè)務使用財務印章,由資金組主管會計復審并用印。
三、單位名稱變更,啟用新財務專用章,舊印章要登記造冊移交區(qū)檔案館;財務負責人變更,個人預留印章移交本人。
四、實行預留單位印章、簽字及審批權限備案,核算組預留《單位財務印章、簽字及審批權限表》,對單位報賬業(yè)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印章管理制度8
印章是公司權力的信物,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責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一條印章定義: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它的管理范疇:印章、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條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xù),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xù)》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補辦理領取手續(xù))
第三條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辦公室)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請表》交予辦公室留檔。
第四條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章,蓋章前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辦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記簿》簽字。
第五條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第六條財務章由財務部(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簽等業(yè)務或發(fā)票上使用,發(fā)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fā)票蓋章。
第七條其它職能部門章主要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核該章的使用辦法。
第八條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后統(tǒng)一廢止或繳銷。印章遺失時應由保管人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交由辦公室處理,如實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九條更換印章時,應由保管人對印章更換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領導核準后,交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fā)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十條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的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一條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jiān)督和允許使用的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二條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既是保管者又是
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jù)財務部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印章一般不準私自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需外出使用時需由公司總經理(或法人)批準同意,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xù),并由印章保管人等兩人以上共同外出監(jiān)督使用。
第十四條凡因公司印章帶出使用而發(fā)生嚴重后果的,公司將依據(jù)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任何人員都一律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印章,不準蓋空白介紹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須造冊登記備查。
第十六條因公需要開出的介紹信,便函,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令的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義做任何損害公司聲譽的舉動。
第十七條凡發(fā)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圍如下:
(1)呈報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
(2)對公司各部門的通知、批示、批復、獎懲、任命、制度條例辦法等。
(3)有關重要計劃,報表,預結算等。
(4)對其它單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一切應以公司的利益為重,自覺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機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內容。
印章管理制度9
一、印章的制作
。ㄒ唬╉毧讨妻k公用印章的部門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報辦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單位刻制。
。ǘ┛讨乒潞螅仨毾认蛟恨k公室備案,方可啟用。
(三)舊章?lián)Q新章的,按以上規(guī)定辦理。
二、印章的使用
。ㄒ唬┽t(yī)院公章由醫(yī)院辦公室作為機密件專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員使用公章一律辦理審批、登記手續(xù)。
(二)以醫(yī)院名義上報、外送、下發(fā)的.文件資料、報表,經濟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證書等,由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加蓋公章。
。ㄈ┮蚬霾睢⒙(lián)系業(yè)務等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時,要經分管院長同意后經院辦公室負責人核準,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ㄋ模┞毠びH屬辦理出國、購房等手續(xù)需醫(yī)院出具證明的,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審核后,經分管院長、院長審批后方可開具并加蓋公章。
(五)醫(yī)院領導工作用章(個人私章)必須經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蓋章人要按照標準規(guī)范使用印章,確保印跡清晰、端正,位置正確。
三、印章的保管
(一)醫(yī)院各類印章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ǘ﹪栏駡(zhí)行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分工負責,并制定明確的管理、使用辦法,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確保印章的安全。
。ㄈ┯≌卤仨毐3终麧,印面字跡工整、清晰,印泥顏色純正。
(四)印章一旦發(fā)生丟失,要立即向醫(yī)院辦公室、院領導、保衛(wèi)部和公安匯報,辦理掛失手續(xù)。
四、印章管理要求
。ㄒ唬└黝愑≌露季哂蟹尚ЯΓ仨氁婪ㄊ褂、嚴格管理。
。ǘ﹪澜匀魏涡问皆诳瞻妆砀、證書或其他空白紙張上蓋印。
(三)各類印章一般不得帶出醫(yī)院。確需外帶的,嚴格辦理審批手續(xù),并確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ㄋ模┽t(yī)院所用名稱或印章變更時,應將原登記的專用印章送交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醫(yī)院檔案室存檔。
印章管理制度10
1、總則
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防止私刻濫用亂用印章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印章的刻制、啟用、保管
2.1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法人代表授權)同意,由辦公室按規(guī)定統(tǒng)一刻制;
2.2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3行政章(公章,以下簡稱公章)、合同專用章(以下簡稱合同章)、董事長及總經理 個人名章由楊軍保管、使用;
2.4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復制、備份公章、合同章以利營銷部、工程部等駐 外機構使用;
2.5印章在發(fā)放使用前,由楊軍進行登記備案:《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3、印章的使用范圍
本規(guī)定必須規(guī)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3.3 財務專用章以及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
3.4各職能部門的'專用章-如生產、檢驗、質量專用章、造價師專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圍
3.1.1對內對外以及向上級部門上報的文件;
3.1.2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合作協(xié)議文件;
3.1.3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文件;
3.1.4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
3.1.5規(guī)章制度、命令、章程、協(xié)議;
3.1.6員工調動、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業(yè)資質證書;
3.1.8投標文件、報價單;
3.1.9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3.2合同章使用范圍
3.2.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3.2.2產品銷售合同或協(xié)議;
3.2.3采購物資合同或協(xié)議;
3.2.4對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溫、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5對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溫二級施工資質的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6本公司發(fā)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yè)務,由財務部門管理。
3.4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個人名章的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投標文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等各類文件。
3.5除產品檢驗專用章用于質檢報告外其他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
4、印章管理
4.1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4.2 嚴禁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私自將公章、合同章帶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將公章、合同章攜外使用,需經總經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5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授權人專人審核后方可加蓋印章;
4.6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7對私人取物、掛失、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需用公章時,由楊軍嚴格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
4.8任何人員不得在申請人所持空白便簽、空白文件上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4.9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等申請加蓋合同專用章,必須:
4.9.1該合同覆蓋的項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資質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
4.9.2若是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工程分公司、辦事處則必須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
4.9.3若是非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則必須簽訂《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xié)議書》,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相關合作協(xié)議或合同文本1份、建筑工程合同副本1份);
4.9.4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內容得到總經理審議批準;
4.9.5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楊軍保留意外傷害保險保單至少1份);
5、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2)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xié)議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A-銷售)、法人授權委托書(B-施工)
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11
為保證委機關公章使用的規(guī)范性、嚴肅性和合法性,杜絕亂用、濫用行為,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1.由委名義簽發(fā)的文件,包括各類通知、請示、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我委對外工作聯(lián)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委的各類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
2.其他情況需加蓋公章時,須由主要負責人簽批。
3.委下屬單位及各處室的公章及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由各單位及處室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簽發(fā)單的公文可直接加蓋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蓋章需在《蓋章登記簿》上統(tǒng)一登記,明確蓋章日期、事由、經辦人、承辦處室,除單位派車、個人公積金申領等例行性事務蓋章可直接由處(室)長簽字辦理外,其余均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必要時須報主要領導審定。
3.特殊情況急需蓋章的,由經辦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負責人同意后可先行蓋章,但事后應及時補簽;對重要文件不得先蓋章再補簽。
4.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使用。如確有特殊需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責任。
5.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拒絕加蓋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介紹信等上面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規(guī)范使用印章,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8.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4.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第三條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第四條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第五條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第六條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三章印章地使用
第七條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
第八條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九條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第十條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第十二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第十四條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jù)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這個整理后交辦公室歸檔。
第十五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第十六條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四章責任
第十七條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第十八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印章管理制度12
1、目的
深入貫徹執(zhí)行總公司頒發(fā)的《印章管理制度》,規(guī)范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明確公司人員各項權利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結合物業(yè)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及各管理處。
3、印章的類別、使用范圍及審批權限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財務專用章及各項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適用于公司的各類公文、對外經營活動及聯(lián)絡的各類文件及資料等。公司常規(guī)性公文,對內業(yè)務文件、格式文件、表格類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把關,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的一切經濟合同、文件、承諾等由辦理部門經手人、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批準。
3.2公司財務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和票據(jù),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3公司發(fā)票專用章:適用于向付款人出具發(fā)票時使用,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4各項目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類專項業(yè)務,根據(jù)公司實際設置,所有對外使用內容須經項目經理審核確認,項目收費員按照公司管理規(guī)定使用、登記和保存。項目用章主要是為了方便日常管理處業(yè)務的辦理,嚴禁使用管理處章用于承諾、發(fā)送公函或簽訂業(yè)務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其他情況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經董事長審批。由財務部經理根據(jù)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和保管。
4、印章的刻制
4.1公司各類印章的刻制應符合公司機構設置、名稱變更及工作職能變化等需求;
4.2部門專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并按申請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長審批。
4.3刻制印章申請經批準后,由綜合部根據(jù)《印章刻制申請表》的具體要求統(tǒng)一刻制,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一理發(fā)現(xiàn)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的情況,公司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造成重大后果的,報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4印章如遇丟失、損毀或被盜時,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提交情況報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在辦理登報掛失等相關手續(xù)后,填寶玉《印章刻制申請表》,經公司批準后,由綜合部辦理補刻。
5、印章的發(fā)放和領用
5.1印章申請部門領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保管領用登記表》,由綜合部對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簽字蓋手印,并由總經理、董事長分別在該登記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簽字證明,做好備案登記。
5.2凡申領新印章的部門必須同時上交舊印章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6、印章的保管
6.1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現(xiàn)金出納保管,法人私章由物業(yè)會計保管,各項目用章由各項目收費員保管(最終以授權委托人的`證明為準)。
6.2印章必須由各印章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審批權必須分離,嚴禁保管權和審批權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管理處用章管理制度,否則按瀆職行為處理。
6.5印章管理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印章的收回、封存、廢止及遺失處理
7.1公司名稱改變、印章圖樣改變、印章?lián)p毀、遺失或被盜已聲明作廢等情況,原印章廢止。
7.2需要廢止的公司印章,除遺失和被盜情況外,應及時繳回綜合部。
7.3舊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廢止。綜合部對廢止印章做好登記,注明廢止印章名稱、使用部門、領用日期、廢止原因、廢止日期等具體內容,辦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廢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終銷毀或上繳公司綜合部。
7.4如發(fā)現(xiàn)公章、空白紙蓋章證明被盜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情況,及時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類印章停用封存,經辦人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由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由綜合部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封人簽字或加蓋監(jiān)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啟用,需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經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可拆啟。使用完畢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責任
8.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報告,按照公司規(guī)定程序。
8.2必須嚴格依照制度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印章管理制度13
1、目的
規(guī)范檢驗印章的管理,控制檢驗印章的使用權限,規(guī)范印章在檢驗記錄文件的使用。
2、范圍
本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了制造部檢驗印章的管理職責、設計、發(fā)放、使用和回收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制造部各廠、部檢驗印章的管理工作。
3、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4、術語和定義
檢驗印章:由質量管理科頒發(fā)給檢驗人員,用在各種質量證明文件、檢驗記錄、檢驗標簽、合格證上,表示產品或與產品有關的材料、零件、部件的檢驗狀態(tài)的印章。
5、管理職責
5.1、質量管理科
5.1.1、負責制造部規(guī)定檢驗印章的設計要求,及刻制申請、發(fā)放和管理工作。
5.1.2、負責對制造部各廠檢驗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5.2、綜合管理部
5.2.1、負責組織檢驗員上崗資格培訓,并簽發(fā)《檢驗員授權書》、頒發(fā)上崗證。
5.2.2、負責檢驗印章的刻制并移交質量部。
5.3、分廠負責本廠所需檢驗員印章的需求申請、使用管理,記錄好分廠《印章領用登記臺帳》和分廠《檢驗印章對照表》。
5.4、各廠部應監(jiān)督各檢驗員所持印章的保管和正確使用。
6、管理內容及要求
6.1、檢驗印章的設計、刻制
6.1.1、質量部管理科負責制造部檢驗印章式樣及相關尺寸、字體的設計和檢驗印章的刻制申請,填寫《印章廣汽吉奧汽車有限公司制造部管理標準Q/GAHXGL0718-20xx增減申報表》。
6.1.2、綜合管理部按照批準的《印章增減申報表》負責基地檢驗印章的刻制。
6.2、檢驗印章的申請
對培訓考核合格的各廠、部具有綜合管理部頒發(fā)《檢驗員受權書》的檢驗員,向質量管理本科提出檢驗印章申請,填寫《印章領用申請表》,經本廠部長審核和質量管理科科長批準。
6.3、檢驗印章的發(fā)放
6.3.1質量管理科對經培訓、考核合格并授權,且轉正后的各廠部檢驗員發(fā)放相應崗位的檢驗印章。
6.3.2、分廠技質科統(tǒng)一到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處領取,在基地《印章領用登記臺帳》上簽字確認,同時在制造部《檢驗印章對照表》上將檢驗員的名字和印章代號作好記錄,使之對應并預留印鑒。
6.3.3、制造部《印章領用登記臺帳》和《檢驗印章對照表》由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存檔備查。
6.4、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6.4.1、所有質量證明文件(檢驗記錄、合格證等)、不合格標簽、隨車路線卡及各類質量記錄上所蓋的'檢驗印章必須端正、清晰。
6.4.2、檢驗員在印章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印章進行清洗以保持印章清晰,易于識別。
6.4.3、分廠檢驗員的檢驗印章磨損或損壞時,檢驗員將舊印交給分廠技質科,由技質科長統(tǒng)一交回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
6.4.4、質量管理科檢驗員的檢驗印章磨損或損壞時,則由檢驗員直接交給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
6.4.5、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在《印章領用登記臺帳》“收回時間”“收回人”兩欄中做好記錄,收回的作廢印章由綜合管理員統(tǒng)一保存或銷毀,同時按本規(guī)定領取新印章。
6.4.6、檢驗印章只限領用者使用,不準轉借或委托他人使用,更不準他人擅自使用印章。
6.4.7、檢驗員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印章,一旦丟失或損壞,應立即填寫《印章領用申請單》,說明印章丟失或損壞的時間與最后使用時間,交本廠、部主管審核,質量管理科批準后,交質量管理科管理綜合管理員存檔。
6.4.8、丟失重新申領的,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在原領用臺帳上作好丟失記錄,并補發(fā)新檢驗印章,補發(fā)印章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發(fā)放人員在《印章領用登記臺帳》的備注欄注明“丟失補發(fā)”字樣,丟失的檢驗印章號不能再使用。
6.4.9、分廠檢驗員調動工作或辭職時,必須將印章交回給本廠部技質科,由技質科長統(tǒng)一交給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
6.4.10、質量管理科檢驗員調動工作或辭職時,則將檢驗印章直接交給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綜合管理員在《印章領用登記臺帳》備注欄注明“調離收回”或“辭職收回”字樣。
6.4.11、調動或離職交回印章的,由分廠技質科長或質量管理科檢驗員在《印章領用登記臺帳》簽字并寫明日期,方可辦理調離或辭職手續(xù)。
6.4.12、對于調離或辭職收回的印章,如可重新利用,質量管理科綜合管理員則可按本規(guī)定重新發(fā)放;如不可重新利用,按作廢印章處理。
6.5、發(fā)生下列情況,必須吊銷檢驗印章:
6.5.1、造成重大質量問題者;
6.5.2、私自轉借印章給他人使用,經教育仍不改正或丟失印章者。
6.6、質量管理科建立基地《檢驗印章對照表》,各分廠建立本廠部《檢驗印章對照表》,分廠技質科每月對分廠的檢驗印章的使用情況和印記清晰程度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質量管理科每季度對基地所有檢驗印章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抽查。
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意義
印章是分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分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分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的事件發(fā)生,提高分公司防范風險的能力,維護分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 印章的分類
公司印章分類為: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公司黨委、紀委、工會、團委印章;公司業(yè)務專用章:公用私章,電子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收發(fā)章、密封章、與原件核對無誤章等;公司部室印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啟用、變更及繳銷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1.公章由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制發(fā)或上級單位制發(fā),在經過登記機關及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備案后上級單位或分公司發(fā)文啟用。
2.涉及公司部門章及業(yè)務專用章由辦公室負責刻制并發(fā)文正式啟用。
3.涉及公司黨委、紀委、工會、團委印章的刻制和啟
1 用由相應的上級主管機關刻制發(fā)文啟用。
4.任何人、任何部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刻制公章、業(yè)務專用章、項目經理部章、部門章等。
第四條 印章的變更和繳銷
1.公司、部門、組織等名稱經法定程序變更后,印章亦按本辦法第三條辦法重新制作,原印章待新印章制發(fā)后上繳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經批準后定期銷毀。
2.若印章被偷、被搶、遺失或損壞,相關人員應立即將事情經過上報公司法律事務部、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告知涉及相關業(yè)務的部門及相關單位并做好確認手續(xù);重新制發(fā)的印章在公司發(fā)文啟用后應及時辦理好與外單位有業(yè)務往來的新印章確認手續(xù)。
3.因各種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印章或機構撤銷而停止用印的,原用印單位或部室等機構應及時將停止或暫停使用印章繳至辦公室同時辦理移交手續(xù),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處理。
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和審批
第五條 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必須由部門主管人員簽字同意,報公司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領導批準后方能使用;訴訟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函、催告函、起訴書、上訴狀、和解協(xié)議、強制執(zhí)行、協(xié)助執(zhí)行、詢征函等)一律報法務部門審核備案,再由分管領導、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使用。
2 2.報批程序必須書面填寫,由辦公室留底保管。 3.印章的`使用管理堅持用印審批、登記制度。每次用印必需有審批登記,未經審批不得在空白信簽或空白介紹信等用印。如特殊需要,則必須填寫上述報批申請單,經公司總經理和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特辦;加蓋公章的空白紙必須編號,且使用后必須取回,未使用的應當繳回辦公室銷毀由辦公室存檔或登記。
第六條 業(yè)務專用章、部門章的使用
1.使用業(yè)務專用章、部門章,必須要由使用者填寫用印申請報部門領導同意,用印申請由部門保管,每年度統(tǒng)一上交辦公室歸檔。
2.使用公用私章必須由私章本人同意后才能使用,私章的啟用必須在報批文件中增加私章本人的簽字及授權使用范圍,超越范圍使用必需經私章本人同意。
第七條 印章的用印及文件的處理
印章統(tǒng)一由印章保管人員親手用。挥≯E要清晰,位置要正確,對用印錯誤的文件或印章不清晰的文件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員當場銷毀,不得私自帶走或丟棄。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八條 分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證明、介紹、對內發(fā)文、對內制度、請示報告、通知、函、法律文書、聘書、勞
3 動人事、合同、招投標、通告、重要材料、報表、與分公司經營權有重大關聯(lián)的、涉及政策性問題的文書等。
第九條 公章以外的印章使用范圍:部門在職能范圍內使用業(yè)務專用章或部門章,通常用印于系統(tǒng)內常規(guī)性往來文件、協(xié)議、票據(jù)、資金支付、人員調動、審核等。
第十條 除公章以外的任何印章在未經批準前不得用印于對外的擔保、長期合作、人事聘用、債務確認及承擔法律責任的文件。
第五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一條 印章的保管實行專人保管
1.印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印章的保管應當嚴格遵循安全保密要求,指定專人保管并應放置在保險箱或帶鎖的抽屜內。印章專管人員未經印章管理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將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也不得將存放印章的保險柜和抽屜鑰匙交給他人。
2.印章保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第二天上班時應檢查是否有異樣,若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部門領導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印章保管人員不在崗時,應由印章管理部門的領導指定人員代管。印章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應及時辦理書面的交接手續(xù)。
4.印章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照章用印,遵守保4 密規(guī)定,不得泄密。
5.印章不得帶離辦公場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帶離辦公場所,應由辦公室領導、分公司領導及總經理審批同意,涉及部門印章應由部門分管領導的批準;印章需要帶離辦公場所,原則上由兩人帶出使用,其中一人為印章保管人員,如印章保管人員無法帶章離開辦公場所,則由辦公室領導或業(yè)務部門主管指定專人帶出使用,并且有兩人進行保管,在外帶過程中保管人員應將印章帶在身上,保證24小時印章不離身。
6.對違反本辦法而要求用印者,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用印,并報告相關領導。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責任與懲罰
任何人、部門、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用印造成公司利益受損的,依據(jù)公司職工獎懲辦法等制度的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經公司班子研究討論決定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三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15
財務部作為公司經濟業(yè)務核算部門,在對內、對外各項經濟業(yè)務中使用印章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一、支票專用印鑒:
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圍:支票專用印鑒僅限于在經濟業(yè)務結算中開據(jù)轉帳支票和提取現(xiàn)金使用。
管理辦法:公司財務專用印鑒保管人為財務部會計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財務負責人名章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在發(fā)生經濟業(yè)務時,由經辦人提供經公司領導審批同意的書面依據(jù),由財務部出納員填寫支票、會計主管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專用章,出納再蓋法人及財務負責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財務收款專用章:
公司現(xiàn)金收訖章一枚、公司銀行收訖章一枚、公司轉訖章一枚、公司財務專用章一枚(圓形)、公司發(fā)票專用章一枚(橢圓形)、財務部公章一枚(圓形)
使用范圍:此類印章用于公司對外經濟業(yè)務開據(jù)收款和與各往來單位進行經濟業(yè)務轉帳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管理辦法:公司現(xiàn)金、銀行收訖章的保管人為財務部出納員;公司轉訖章、財務專用章保管人為會計主管;發(fā)票專用章保管人為財務部收費主管;財務部公章保管人為財務部負責人。
此類印章的使用根據(jù)其經濟業(yè)務的'性質進行具體劃分:
1)財務部出納員在收到各類款項時開出收款憑據(jù),并加蓋現(xiàn)金或銀行收訖章或財務專用章。
2)財務收費處在提供服務取得收入開據(jù)發(fā)票時,加蓋發(fā)票專用章。
3)在辦理公司對外往來經濟業(yè)務時,對于不涉及現(xiàn)金和銀行存款的轉帳款項由會計主管開出收款收據(jù)并加蓋公司轉訖章。
4)對于公司對外提供各項證明以及其它經濟用途的印章使用須報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財務部公章。
5)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定期對其印章使用進行指導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對屢錯不改者提出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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